中越南海油氣開發合作再獲政府層面推動。15日,在李克強總理訪問越南期間,兩國政府宣布將成立中越海上共同開發磋商小組,加大中越北部灣口外海域工作組工作力度,年內啟動該海域的共同考察。
業內人士指出,雙方政府的合作意愿,對推進兩國企業在南海北部灣的油氣共同開發,將釋放出積極的作用。未來雙方擴大北部灣“灣內”合作,并走向更廣闊的“灣外”,前景可期。
“灣外”合作曙光初現
南海北部灣位于南海西北部,是中越兩國陸地和中國海南島環抱的一個半閉海,面積約12萬8千平方公里,寬度在110—180海里之間,是南海北部陸坡主要的油氣儲藏區域。中越兩國在北部灣既相鄰又相向。
2000年12月,中越政府成功解決了北部灣內領海、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的劃界問題。但由于北部灣口外的海域分界線尚未劃定,灣外海域一直以來屬于雙方油氣開采的敏感區域。
此次雙方政府發表的《新時期深化中越全面戰略合作的聯合聲明》(以下簡稱《聲明》)中指出,雙方同意在政府邊界談判代表團框架下成立中越海上共同開發磋商工作組,加大中越北部灣灣口外海域工作組工作力度。
“這意味著中越雙方在南海爭議海域的油氣開發合作,成為政府層面可以進一步探討的話題,”北京大學國際關系學院教授查道炯在接受記者采訪時稱,“這將為雙方企業的商業合作創造有利條件。”
南海研究所副所長劉峰稱,工作組將起到一個上傳下達的執行作用。“一方面將開發活動情況向上傳達,為談判提供政策建議;另一方面由于工作組具有一定級別,能夠協調海監等其他海上職能部門,推進具體層面的工作。”劉峰說。
此外,《聲明》還提出,將本著先易后難、循序漸進的原則,穩步推進灣口外海域劃界談判并積極推進該海域的共同開發,年內啟動該海域共同考察。
對此,劉峰表示,在此之前中越兩方對于灣口外共同開發的一大分歧在于,我國認為可以擱置劃界爭議,先共同開發。但越南認為應該先劃界再開發。“這次提出劃界和開發共同推進的新模式,是雙方在南海開發合作上取得的突破,可以說是一個階段性的成果。”劉鋒說。
關于具體未來在“灣外”可能的合作模式,查道炯猜測,一是雙方已探明主張的區塊,是否愿意讓對方石油公司參與到勘探和承包服務。二是在爭議區推進聯合調查和勘探,共同重新開拓和選定一些新的區塊,研究共同開發。
“灣內”合作持續“破冰”
業內人士指出,短期內,中越雙方在南海油氣開發上的合作活動,仍將主要在北部灣內開展。
2006年,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和越南國家油氣總公司簽署了《北部灣協議區聯合勘探協議》。根據協定,兩家企業將對中越邊界線兩邊的對等區塊進行了勘探,活動經費由雙方分擔。若在特定海域發現油田,雙方將共同商討,并合作開采。
中海油湛江分公司總工程師王振峰向記者介紹,合作6年以來,協議獲得了3次修正并延期。雙方在協議區開展了三維地震勘探、一口油井鉆探、數據研究與闡明、油氣潛能評估等相關油氣勘探活動。“具體的分工上,越方負責前期的地震勘探作業,中方負責鉆井作業,”王振峰說,“雙方的合作很融洽,期間召開了多次工作人員的技術洽談會,溝通也比較地順暢。”
2013年6月,雙方簽署了《關于北部灣油氣勘探合作協議(第四次修正案),將合作延期至2016年,將最初共同勘探的1541平方公里擴大到4076平方公里。
越南國家油氣總公司總經理杜文厚此前在接受越南國內媒體采訪時表示,合作到目前為止,雖未發現商品性的油氣儲量,但雙方收集到了有關油氣潛能的重要信息,作為擴大聯合勘探協議區的基礎。最重要的是,雙方創造了良好的合作關系。
對于未來這一區域的合作,查道炯提醒雙方公司仍然需要注意商業開發的風險。這需要雙方企業對資源價值進行準確的評估,判斷商業開發的前景,進行生產開發的布局。
責任編輯: 中國能源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