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分布式光伏新政落地15條措施重燃開發熱情
2014年9月4日,國家能源局印發《關于進一步落實分布式光伏發電有關政策的通知》,明確政府對分布式光伏的長期支持態度,并針對上述難題開出“全額上網”電站享受標桿電價、增加發電配額、允許直接售電給用戶、提供優惠貸款、按月發放補貼等一系列新政。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還解決了分布式光伏的定義擴展問題。規定利用廢棄土地、荒山荒坡、農業大棚、灘涂、魚塘、湖泊等建設就地消納的光伏電站,在地面或利用農業大棚等無電力消費設施建設、以35千伏及以下電壓等級接入電網(東北地區66千伏及以下)、單個項目容量不超過2萬千瓦且所發電量主要在并網點變電臺區消納的光伏電站項目,均列入分布式光伏電站范疇。
點評:2014年,分布式光伏可謂是集萬千寵愛于一身。為支持分布式光伏,發改委、能源局、國家電網、稅務總局等部門相繼出臺了多項法規和文件,而更高層面的國家宏觀能源方針,更是自2012年以來始終都在向分布式光伏傾斜。而這次的政策可以說比以往任何一次都全面詳細,超出市場預期,一掃阻礙分布式市場啟動的諸多制約,點燃了分布式光伏市場的開發熱情,但是,期望越高,失望越大。盡管精確數據尚未披露,但從現有數據判斷,肩負“拯救光伏制造業”重任的分布式光伏無法完成2014年新增裝機目標已無懸念。這是行業的尷尬,也是政策推動者的尷尬。究其根本,目標虛高,由此衍生出的一系列刺激政策又遠遠領先于市場的消化能力,是“獨享專寵”的分布式光伏出師不利的關鍵。
2、第一、二批分布式光伏發電示范區推出擴容至30個
12月24日,國家能源局發布了3項與光伏建設相關的文件,要求做好2014年光伏發電項目接網工作、推進分布式光伏發電應用示范區建設、做好太陽能發展“十三五”規劃編制工作。
隨著此次文件發布,我國第一批18個分布式光伏發電應用示范區擴容至30個,并且,能源局特別要求電網企業力爭使具備并網條件的項目在12月底前實現并網運行,這預示著年底將會出現一波分布式光伏并網發電的小高潮。
在有關推進示范區建設的通知中,能源局宣布,新增江蘇鎮江經濟開發區、鹽城經濟技術開發區、浙江省嘉興光伏高新區等12個示范園區。在這30個示范區中,長三角區域就占了17個。而這種情況的出現絕非偶然,在能源局公布的前三季度光伏發電簡況中,江蘇、浙江兩省累計分布式并網容量最多,分別達到70萬千瓦和46萬千瓦。
點評:30個示范區中,長三角區域就占了17個。這些分布式示范項目主要放在光伏大省和經濟發達的沿海區域,似乎既有扶持當地光伏產業的考慮,大概也考慮到了當地的財力。然而,第一批18家分布式光伏發電示范區在初期推進過程中便不盡如人意。上半年相關部門抽查時,一些園區甚至交了“零分”,究其原因,遭遇的最大掣肘依然是“難以盈利”,投資回報風險較大。盡管,能源局中途甚至對示范區建設下“最后通牒”,而此次,示范區數量再擴容至30個,2015年,分布式光伏發電示范區能否進展順利而又盡如人意,便只能拭目以待了。
3、工信部一、二、三批光伏準入名單出爐180家企業上榜
11月20日,工信部公布第三批符合《光伏制造行業規范條件》企業名單,加上第一、二批,截至目前,共有180家光伏企業入圍。
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此前制定出臺的《光伏制造行業規范條件》要求及《光伏制造行業規范公告管理暫行辦法》規定,以上入選企業將繼續享受國家出臺的相關市場應用扶持和信貸授信等政策支持。而對于那些不符合《光伏制造行業規范條件》的光伏企業及項目,其產品不得享受出口退稅、國內應用扶持等政策支持。
點評:前幾年光伏產業經過政府的大力扶持,已經表現為產能過剩。工信部對光伏行業設立“門檻”,對企業來說是一場優勝劣汰,助推規模上光伏企業發展,引導小企業進行兼并重組,也有助于引領光伏行業走上健康發展道路。然而,獲得“合格證”的光伏企業非常有限,在工信部公布的第一批符合規范條件的企業名單中,八成左右申報的企業未能入圍。沒有進入名單內的企業并不一定不好,也有可能是因為申報的經驗不足。而相對而言,進入名單內的企業也不一定就比未進入的優秀。
4、光伏大戰硝煙再起:美、歐、澳、印集體向中國發難
6月3日,美國商務部再次發起對華光伏“雙反”調查;次日,歐洲太陽能制造商聯盟也不甘落后,向歐盟委員會控訴中國企業違背中歐達成的“價格承諾”協定。而就在5月份,印度商務部通過援引美國、歐盟的調查證據,將中國對光伏產業的稅收優惠視為國家干預行為;澳大利亞反傾銷委員會也宣布對中國光伏產品展開反傾銷調查。這幾家一唱一和、磨刀霍霍,重新將中國光伏產業逼入“四面楚歌”的險境,光伏大戰硝煙再起。
12月17日,美國商務部公布了對華光伏第二次“雙反”的終裁結果。其認定我國大陸的輸美晶體硅光伏產品傾銷幅度為26.71%-165.04%,補貼幅度為27.64%-49.79%;中國臺灣地區的輸美晶體硅光伏產品傾銷幅度為11.45%-27.55%。
點評:回顧過去三年,中國的光伏產業成為眾矢之的,被打上了傾銷、不正當競爭的標簽,遭到多國的圍追堵截,戰火從美國燃燒到歐洲,又彌漫到印度,并波及到整個世界。這些國家打著“雙反”的幌子對中國光伏持續發難,側面也說明了中國光伏發展極速。所謂“木秀于林,風必摧之”,中國光伏遭人嫉恨也便不無道理了。隨著美國二次“雙反”終裁結果出爐,中國光伏產品的價格將會大幅上漲,失去原有的競爭優勢,中國光伏企業甚至可能失去美國市場,目前唯一的出路或許便是“被迫”到海外建廠。
5、能源局開展專項監管連發三文打擊光伏“路條”倒賣
10月9日和13日,國家能源局網站連發兩條通知,分別是《關于進一步加強光伏電站建設與運行管理工作的通知》和《關于開展新建電源項目投資開發秩序專項監管工作的通知》,決定在全國范圍內開展新建電源項目投資開發秩序專項監管,監管的重點之一就是光伏發電的備案、核準和投資開發情況,特別是電源項目投產前的股權變動等情況。國家能源局明確要求進一步規范新建電源項目投資開發秩序,堅決制止新建電源項目投產前的投機行為。
10月28日,能源局發布特急文件《規范光伏電站投資開發秩序》(下簡稱《通知》),《通知》指出:“在光伏發電市場快速擴展的情況下,項目投資開發環節出現了資源配置不公、管理不規范和不同程度的投機獲利現象,給光伏電站建設造成了不良影響。”一場整治光伏電站項目投機行為的重型監管拉開大幕。
點評:由于目前中國光伏發電上網享受國家電價補貼,但補貼資金有限的情況下,光伏電站項目總規模受到一定控制,這時"路條"就成了稀缺貨。有需求就有市場,買賣“路條”生意也就這么應運而生。在短短一個月內,能源局竟然出臺了三份文件打擊路條買賣,可見這次是要對這種擾亂光伏電站市場秩序的惡行動真格的了。然而,一種現象的產生總會有它存在的道理,一些想獲得“路條”的企業無法拿到資源,又沒有所謂的“門道”,而一些小企業與地方政府或相關部門有"特殊"關系,能先拿到某個大型光伏地面電站的批文,又吃不下這么大的“蛋糕”,這就是資源不對稱而形成的畸形市場作祟罷了。
6、光伏貸款松綁多家銀行將光伏發電行業確定為積極進入行業
即便扶持光伏發展的新政頻出,但身處行業中的企業們卻依然陷入融資難迷茫中。多數光伏企業反映,融資問題仍是行業發展的老大難。面對盈利模式不清晰等桎梏,業界對于融資難問題的解決并不樂觀。
所幸,銀行對光伏行業的限貸政策已開始放松。2014年,最早發布光伏行業信貸指導意見的銀行為招商銀行。近日獲悉,工商銀行、建設銀行、農業銀行等相繼出臺了針對光伏行業的信貸指導意見,將光伏發電行業定性為積極進入類行業,總體信貸原則為適度進入、擇優支持。相比于招商銀行的苛刻準入條件,工行等出臺的信貸指導意見相對寬松。
點評:融資難的背后是風險高,是投資回報率無法保障。這點對于商業模式還處于探索階段的分布式光伏發電來說更是如此。據了解,目前目前分布式電站項目的銀行信貸政策幾乎是沒有任何松動跡象的,也就是不會放款,幾乎是投資方全部墊付。銀行業在招行的率先動作下,也相機而動,光伏行業融資環境也會逐步得到改善,但是這種改善會到什么程度,還未可知。
7、光伏扶貧工程啟動6省列入國家光伏貧困試點
10月11日,國家能源局聯合國務院扶貧辦聯合下發關于實施光伏扶貧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方案要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發展改革委(能源局)、扶貧辦、國家能源局各派出機構,水電水利規劃設計總院,中國扶貧發展中心等相關單位,切實根據國家扶貧工作部署和支持光伏產業的政策,積極組織實施光伏扶貧工程。利用6年時間,開展光伏扶貧工程。
《通知》指出,在河北、山西、安徽、甘肅、寧夏、青海六省(區)率先開展試點,每個省(區)各選取5個貧困縣,采取以村為單位整體推進。整合國家和地方扶貧政策和分布式光伏政策,通過正常補貼、農戶出資、銀行優貸、可再生能源基金、電網服務等多種形式支持光伏扶貧。
點評:光伏扶貧工程充分利用農村貧困戶的屋頂資源,建設家庭分布式光伏發電站,實現了扶貧開發由“輸血式扶貧”向“造血式扶貧”的轉變,探索出一條既能夠解決農村貧困家庭脫貧解困,又能帶動光伏產業發展的新路徑。同時,對于我國分布式光伏電站的建設而言,也是走出了很務實的一步。然而,各地區經濟發展水平、生活習慣、地理環境等因素都有差異,光伏扶貧工程還是需要結合當地具體情況來定,在缺乏當地實地調研的情況下,只按照國家政策方案來推廣光伏扶貧工程自然會產生“水土不服”的效果,這對于光伏扶貧工程的推廣也極為不利。就目前的現狀而言,仍需更多的政策來統籌和規范光伏扶貧工作的落實。
8、光伏眾籌模式中國問世“合法性”存爭議
2014年2月19日,網信金融眾籌網旗下的股權眾籌平臺“原始會”上線了一則光伏電站眾籌信息,一時為市場熱議。招商新能源集團旗下聯合光伏(原金保利新能源)發布信息稱,該公司將攜手網信金融(眾籌網)、國電光伏等,通過互聯網眾籌募集資金的新模式在深圳前海新區開發全球第一個兆瓦級的分布式太陽能電站項目。而此前,普通民眾很難想象能夠參與到中國壟斷且封閉的電力體系投資中。
這是陷入融資困窘的分布式光伏發電的一次大膽嘗試。但是,運用眾籌模式去為分布式光伏發電募集資金,能否在中國大規模推廣開來,前景并不看好。眾籌作為一種新興的互聯網金融,尚游走于中國法律的邊緣,頗受爭議,而分布式光伏發電的前期資本相對大額,那么兩者結合起來,必然會面臨眾多問題。
點評:新興事物的出現總是伴隨著爭議。由于互聯網眾籌是一種新出現的商業模式,并沒有相關的法律和保險配套措施。誰來擔保個體投資者的風險,這是對眾籌模式的一個極大挑戰。作為招商新能源旗下子公司的聯合光伏自然也是不差錢的,那么將眾籌模式引到光伏上來,在中國也可謂是融資模式的一個創新了。但是自從這一消息發布至今,除了剛開始時由于其存在重大爭議性而引得媒體紛紛側目,如今報道中卻鮮有提及其眾籌模式的后續新聞,如今情況如何,我們也只能默想了。
9、“11超日債”違約中國債市曝出違約“第一單”
距離無錫尚德電力5.41億美元可轉債違約事件剛過一年,國內債市也出現首例違約事件。3月4日晚,*ST超日宣布,“11超日債”本期利息將無法于原定付息日2014年3月7日按期全額支付,僅能夠按期支付共計人民幣400萬元。至此,“11超日債”正式宣告違約,“超日事件”再度掀起波瀾。
10月7日,這家已經戴上“*ST”的上海超日太陽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稱,已確定9家單位組成聯合體作為超日重整案的投資人,幫助還債并恢復生產。據悉,超日重整案投資人包括江蘇協鑫、嘉興長元、上海安波、北京啟明、上海韜祥、上海辰祥、上海久陽、上海文鑫和上海加辰等9家。江蘇協鑫擔任牽頭人,將在完成投資后成為超日的控股股東,負責超日的生產經營,并提供部分償債資金;嘉興長元等8家為財務投資者,主要為超日債務清償、恢復生產經營提供資金支持。26日,協鑫集團董事長朱共山透露,“*ST超日”更名為“協鑫集成”。
點評:如果不是2012年其董事長倪開祿“跑路”,相信很多人都不知道他;如果不是一次開創中國債市歷史的違約,相信大多數人也都不知道上海超日太陽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這個公司的出名方式也真稱得上是另類?;仡櫝者@一年,簡直可以用驚心動魄來形容,每每跌到懸崖邊緣,也總是在岌岌可危的情況下獲得解救。從這一點上來看,相較于其他面臨退市的上市公司來說,*ST超日就幸運得多。據了解,在協鑫的構想下,此后的超日公司將不再僅從事產品制造業務,而將成為高科技系統集成公司,為電站開發商提供全方位的解決方案,并將以A股上市平臺成立光伏產業基金,為光伏電站項目提供金融支持。至于前路如何,也只能拭目以待了。
10、中國最大光伏電站競標“疑竇”叢生天合英利競相出手
2014年8月,光伏巨頭英利和天合在云南產權交易所展開了一場激烈的競標戰,為的是云南當地一個光伏地面電站的“路條”。雙方競買的對象是云南冶金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云冶新能源”)90%股權。該公司的核心資產是擁有發改委核準開發云南省紅河州建水縣南莊300兆瓦光伏電站項目的資質,即“路條”。據悉,上述項目是中國單體最大的地面電站項目。
然而知情人士透露,這場競標存在不少疑點:對受讓方設置的門檻較高,而出售該項目的底價也較高。即便目前尚未公布中標結果,但有可能天合光能與云冶新能源(及相關公司)事先已有溝通,英利公司中標的機會很小。9月2日,天合光能發布公告,宣布以超過2.4億元的價格奪標收購了云冶新能源90%股權。至此,這一備受爭議的股權收購終于落錘。
點評:云南當地一個光伏地面電站的“路條”引來了國內兩大光伏巨頭——天合光能和英利綠色能源,而據了解除了這兩家外,另一家央企中電投卻由于受讓門檻的限制被擋在競標大門之外。受讓條件設置的是有多苛刻?竟然把中電投這樣的央企都拒之門外,讓外界質疑為“定向安排”也就不奇怪了。從招標程序的種種不透明,到“路條”成本蹊蹺高于市價,再到不能見光的利益糾結,各種匪夷所思的細節也就更難避免人們對于其中重重黑幕的猜測了。
責任編輯: 李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