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道,中共中央和國務院3月15日下發了《關于進一步深化電力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從該網站所附的《意見》全文來看,電改的方向是1)電價:發電和售電兩端放開,中間輸配電價核定;2)準入:售電有序放開,配電增量放開。電改方向與此前市場預期基本一致。
售電側:放開市場準入和購電方式;利好售電公司和有意進入售配電的企業
我們認為電改最大的投資機會可能來自于售電放開市場準入。《意見》中提到的售電主體包括:1)產業園區、開發區;2)鼓勵供水、供氣、供熱企業和節能服務公司進入;3)發電企業;4)鼓勵社會資本進入。我們認為有望優先獲得售電牌照的地方國企和其他有意向進入售電領域的公司都可能受到市場青睞。《意見》提到售電主體可以多種方式購電,輸配電價單獨核定,現有的售電企業具有享受更多購電自由、降低購電成本的可能。
發電側:逐步實現上網電價市場化;發電企業準許進入售電
上網電價市場化更加謹慎,主要通過“有序縮減發用電計劃”、引導發電企業和售電企業、用戶之間開展直接交易,逐步增加競價上網和直購電這樣市場化定價的比例。我們認為雖然當前電力供給偏寬松,發電企業應不會受到劇烈影響,但發電企業準許進入售電行業,帶來新的投資機會,并有利于穩定業績。
水電低價有待長期體現;新能源上網仍有保障
《意見》提到妥善處理不同種類電價間的交叉補貼,在過渡期間補貼數額由電網申報,因此電價較低的水電應不會在短期內體現出競爭優勢,但長期看仍有受益可能。《意見》提出“認真落實可再生能源發電保障性收購制度”。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