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日連續計罰”罰款金額再創新高。環保部11日發布的數據顯示,2月份個案罰款數額最高為208萬元,是對環保違法案件實施按日連續處罰2個月以來最大罰單。1月份,最高罰款額度為190萬元。
按日連續處罰是新環保法祭出的重拳,被指有望解決環境違法成本低的問題。所謂“按日連續計罰”是指對企業因違法排污,受到罰款處罰,被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可以自責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處罰數額按日連續處罰。
環保部環境監察局局長鄒首民介紹:208萬元的個案最高罰單,由新疆哈密地區環保局開出,當地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團)有限公司熱電分公司因超標排放,被“按日連續計罰”208萬元。另外,中石油吉林石化分公司也因大氣污染物超標排放,被吉林省吉林市環保局按日連續處罰78萬元。不過,環保部并未公布按日計罰的罰款基數和罰款天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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