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施工現場作業是水利施工企業安全管理的核心,水利施工企業應高度重視作業安全,作業人員應提高自身安全防范意識,自覺規范作業行為,避免和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下面將水利工程施工常見的五類危險作業安全注意事項總結為水利工程施工常見作業五個“十”:
高處作業“十不準”?患高血壓、心臟病、精神病等登高禁忌癥者不準從事高處作業;?無人監護不準登高;?未戴安全帽、系安全帶、扎緊庫管時,不準登高作業;?遇六級以上大風及暴雨、大雪、大霧等天氣不準露天登高;?腳手架、操作平臺、梯子、安全帽、防護板等安全設施不牢靠時,不準登高;?梯子無防滑措施、未穿防滑鞋不準登高;?不準攀爬井架、龍門架、腳手架和乘坐非載人的垂直運輸設備;?攜帶笨重物件不準登高;?高壓線旁無遮攔不準登高;?光線不足不準登高。
焊接作業“十不焊”無特種作業操作證不焊;雨天露天作業或場地潮濕,無可靠安全措施不焊;一、二、三級動火范圍內作業,未辦理動火審批手續不焊;裝過易燃易爆、有害物品容器,未經徹底清洗和濃度檢測不焊;可燃材料作保溫層、冷卻層、隔音隔熱設施的部位或火星飛濺的地方未采取安全措施不焊;設備未斷電、容器未卸壓不焊;作業區周圍有易燃易爆物品,未消除干凈不焊;焊體性質不清、火星飛向不明不焊;焊接設備安全附件不全或失效不焊;鍋爐、容器等設備內無專人監護,無防護措施不焊割。
爆破作業“十不準”沒有《爆破員作業證》和未經崗前安全培訓不準作業;未進行爆破安全技術交底或交底不清不準作業;未確定聯絡信號或者信號不良不準作業;爆破器材未經檢驗合格不準作業;?作業場所不準抽煙;所有人員未撤至安全處所不準起爆;未設置安全警戒不準起爆;?剩余爆破器材必須運回倉庫,不準存放于現場;爆破后未檢查所有炮孔或發現啞炮未處理,不準繼續作業;其它安全措施不完備,不準作業。
水上作業“十不準”?施工船舶未取得船舶證書和適航證書,或未獲得安全簽證,不準作業;?未佩戴安全帽、穿救生衣、系安全帶、穿防滑鞋,不準上船;?無證或未經定期體檢合格,不準作業;?未落實安全技術措施、未備足救生設施,不準作業;?作業區域情況不清楚,不準作業;?超載、超負荷,不準作業;?未設置安全標志和障礙物夜間警示燈,不準作業;?不準在航行中向船舷外提水、洗物;?不準擅自在江河中游泳、追魚或摸蟹;?遇六級以上強風、大浪、濃霧等惡劣氣候,不準作業。
起重作業“十不吊”?超負荷或歪拉斜拽工件不吊;?指揮信號不明確或違章指揮不吊;?捆綁不牢或帶棱角、缺口物體無防割措施不吊;?吊件站人或放有活動物體不吊;?重量不明、光線陰暗、視線不清不吊;?高壓輸電線下不吊;?爆炸品和危險品未辦理審批手續、無可靠措施不吊;?工件埋在地下或與地面建筑物、設備有勾掛不吊;?安全裝置不齊全或動作不靈敏、失效者不吊;?遇六級及以上大風或大雪、大霧、大雨等惡劣氣候不露天起吊。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