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廣州市政府5日下午公布該市《大氣污染綜合防治工作方案》,提出至2016年底前,PM2.5、PM10的年均濃度分別降至47微克/立方米、66微克/立方米以下,達到廣東省環境質量控制目標。
PM2.5是指空氣中直徑小于等于2.5微米的顆粒物,是造成灰霾天氣的“元兇”之一。2011年底中國首次制定PM2.5的國家環境質量標準,年均濃度35微克/立方米以下為優。
據了解,2013年廣州市環境空氣質量達標天數為260天,達標天數占總天數的71.2%。但除了二氧化硫達標外,二氧化氮、PM10、PM2.5等三項指標均遠未達到國家空氣質量標準。
廣州市環保局局長楊柳表示,當天通過的方案目標是,至2016年底前,廣州環境空氣中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年均濃度將全部達標,PM2.5年均濃度、PM10濃度將較2012年分別下降20%、10%。
根據該方案,廣州針對工業、機動車、揚塵、油氣等四大污染源制定了10大預防行動57條具體措施,3000多個具體項目。其中,至2015年底前,廣州將完成10臺30萬千瓦以上的燃煤機組的“超潔凈排放”改造;基本淘汰15.5萬輛黃標車及老舊車輛,并完成1萬輛新能源汽車的推廣使用;完成60%企業的治理及達標驗收工作;PM2.5自動監測站點將達到50個左右。
預計至2016年底,廣州使用管道燃氣的市民達七成以上,單位工業增加值能耗比2012年降低20%以上,11個工業園區完成集中供熱;全部揮發性有機物及有毒氣體排放污染企業完成治理并實現達標驗收,三分之二成品油碼頭完成油氣回收治理。
責任編輯: 中國能源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