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煤礦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貫徹國辦發〔2013〕99號文件進一步加強煤礦安全生產工作的實施意見》和《煤礦礦長保護礦工生命安全七條規定》精神,根據山東煤礦安全實際,結合煤礦安全規程和相關專業要求,日前山東煤礦安監局制定出臺了《煤礦科區長保護礦工生命安全七條規定》等9個“七條”新規。
這9個“七條規定”分別為:《煤礦科區長保護礦工生命安全七條規定》、《煤礦班組長保護礦工生命安全七條規定》、《煤礦井下一般從業人員保證安全七條規定》、《煤礦安全開采七條規定》、《煤礦通風安全七條規定》、《煤礦瓦斯防治安全七條規定》、《煤礦防治水安全七條規定》、《煤礦機電運輸安全七條規定》和《煤礦職業病危害防治安全七條規定》。
據悉,出臺這些規定的目的是深入推進“雙七條”的貫徹落實,強化安全生產基層基礎基本功,持續推進煤礦安全主體責任落實,加強煤礦安全監管監察工作,促進全省煤礦安全生產工作上臺階、上水平。在出臺這些新規前,山東煤礦安監局利用3個月的時間,采取多種方式廣泛征求了各礦業集團公司和煤礦企業的意見,并根據意見進行了認真修改完善。
據山東煤礦安監局黨組書記、局長王端武介紹, 9個“七條規定”主要包括了礦長以下的科區長、班組長和一般從業人員三個層次,包括了煤礦六個主要專業,將“雙七條”的有關要求向基層和重要專業進行了延伸擴展,與“雙七條”相配套形成一個完整的體系。這些要求都是依照法律、法規、規程、標準,從中將容易引發事故的內容提煉出來,以簡練的文字進行表述,每項七條規定200多字,便于記憶、便于操作、便于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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